【本報訊】雷曼迷你債券苦主與銀行糾纏10多個月的困局終有望化解。消息人士稱,銷售銀行最快於今日,或最遲不超過本周,公佈向苦主提出的和解協議。除了小部份企業客戶不在回購之列外,其餘全部個人苦主,均獲銀行按相等於迷債本金劃一以60%為起點回購;65歲以上長者則為70%。 記者:劉美儀
其後分銷行再按清盤程序完成後,視乎迷債抵押品出售價值所得,追回差價回饋苦主;理論上只要抵押品錄得1%至100%價值,客戶在60%基礎賠償額之上,便可獲追回相等於本金的額外1%至40%差價。
客戶需要承諾不再追究
據悉,證監會已原則上接納以中銀香港為首的分銷行所提回購和解方案,金管局亦已同意有關建議。原則上,當回購協議啟動後,證監將不會向銀行採取紀律性懲罰行動,如果客戶同意接納銀行提出的回購條款,亦會承諾不採取法律追究行動。
16間分銷銀行中,鑑於荷銀被蘇格蘭皇家銀行併購後,已被英國政府國有化,故回購協議需要尋求以政府為大股東的董事會行政程序審批通過。
消息指,荷銀仍在盡最後努力,冀在達成協議前取得政府核准,參與回購行列。對於銷售行與證監達成共識,向苦主提出和解方案的進展,銀行公會發言人表示,不會就市場傳聞置評。
最終賠償視乎抵押價值
和解方案最快可能今日公佈,但亦不排除仍有一些細則待處理,惟最遲不晚於本周內公佈;接着分銷行將向苦主發出回購通知函件,苦主須於60日內回覆是否接納。
消息說,參與和解方案的銀行,會提出劃一等值本金60%的基礎賠償為起步,苦主即時收取,長者則可獲70%;然後再根據迷債抵押品變賣後的市值,待清盤完成後,追補差額交還苦主。若屆時抵押品價值變為零,苦主便沒有額外差價追補,最多只獲原來60%賠償。抵押品價值若為1%至9%,便實取相關差額,即苦主總賠償額由61%至69%不等。若抵押品出售價值獲得10%至70%,苦主在已獲取60%賠償基礎上,將再額外獲取10%差額。抵押品若有70%以上至100%市值,苦主總賠償額,理論上便由71%遞升至最多100%(全數追回本金額)。
迷債苦主逾3.3萬人
顯赫逾150年的雷曼兄弟,去年9月中突然破產,自02年起在港透過16間銀行和三家證券行分銷的雷曼迷債即時爆煲,涉及投資金額125.72億元,相關苦主逾3.3萬人。港府去年10月初拋出回購方案,但延宕多時未能破冰。今年1月和4月,證監會先後與有份分銷的新鴻基證券和凱基證券達成100%回購協議,但賠償金額和客戶數目,不足與銀行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