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交伙食費 親友急籌錢

須交伙食費 親友急籌錢

【本報訊】儘管北上索K被扣港人對深圳拘留所的食宿諸多不滿,但他們昨日獲釋時必須繳交1,000元人民幣或1,200元港幣,作為「伙食費」才可放行。其中有被扣港人因為身上沒有錢,要「同倉好友」襄借才得以脫身;亦有接監的家人要急忙四出「撲水」營救。

同倉女子義氣借錢

昨日一早,數十名被扣港人的親友聚集在龍崗拘留所外苦候,他們有等候男友女朋友的,也有等候子女的,但久久不見親人獲釋大都心急如焚,其後才知道要「見錢放人」。據其中一名獲釋港女透露,她和幾名同倉女子因為被捕時身上沒有錢,昨日一時間交不出伙食費;正當她們不知所措時,幸得「義氣仔女」襄助,一名原本不相識但同淪為「階下囚」的同倉女子,身上有9,000元,結果她將錢借給了5名倉友,包括她自己一共6人一同獲釋離開。
另外亦有人即時致電在門外的親友,通知他們要交伙食費一事,有家人因為也沒有足夠現金,慌忙四出籌措。其中有犯人因為自己無錢,又沒有家人接監,結果要簽下「欠單」,公安讓他外出自己籌錢,結果他亦成功交錢,接着憑收據到派出所取回回鄉卡。
一名自稱是馬來西亞人士、人稱「契爺」的男子,他到來接內地女友出監,他認為公安拘留15日的做法全無阻嚇作用,「要杜絕濫藥,一係關晒所有夜場,一係拉晒啲賣K仔嘅,拉啲食嘅冇用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