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貨車司機涉嫌化身「驅魔人」,藉詞一名18歲少女體內有邪靈,驅車到九龍塘一間旅館性交驅魔。司機訛稱旅館是他的辦公室,其後更以拍下少女裸照作要脅,於15個月內多次與少女性交。母親發現少女經期不準後揭發事件報警。
記者:戴國輝
被告貨車司機李兆賢(34歲)被控一項強姦罪,昨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指被告於去年4月某日,在九龍一間不知名旅館內強姦X小姐,暫不聽取答辯,等候警方繼續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將案押後至9月14日再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方指,18歲女事主於去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被告,被告指她體內有邪靈,他可為她驅魔,事主信以為真,被告駕私家車載事主到九龍塘一間旅館,被告訛稱旅館是他的辦公室,旅館職員是其下屬,事主不虞有詐。
以公開裸照逼繼續性交
控方續指,事主在旅館內發現相機,以為是驅魔用品,被告未經事主同意與她性交,亦沒有用安全套。被告翌日致電事主,指已拍下她的裸照及錄影帶,如事主不想她的雙親、友人及同學收到裸照,事主必須不斷與他性交。兩人在一段日子內曾於數間時鐘酒店進行性交。
至今年間,事主發現經期不準,向母親講及她與被告的關係,母親相約被告外出,被告給事主母親5千元來「解決」事件,事主母親本月中旬報警。警方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強調與事主為情侶,又指事主自願與他性交。
被告向警方表示,他以為事主懷孕,需要現金墮胎,才給事主母親現金。警方暫未找到有關事主的裸照,但在被告的SIM卡內發現兩個已刪除檔案,警方鑑證科需時回復檔案。
辯方指被告母親年老,父親患上末期腸癌及心臟病,希望能申請保釋,被告又投訴在警署錄取口供時被警員毆打。
案件編號:KCCC39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