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歲嘅小朋友原本好活潑可愛,但佢(指猝死男童)飲錯山埃水傷咗腦,家突然死亡真係好慘,不過佢父母仲可憐,希望佢哋捱得過啦!」昨日大埔林村新村村民對男童不幸事件議論紛紛,其中一名女村民慨嘆男童命苦,屢遭劫難,悲小生命以死亡終結。昨晚男童姑母家仍有亮燈,但屋內無人應門;至於男童父母位於沙田隆亨邨寓所則一片死寂。
宜理性考慮病者健康
猝死男童石志峰自4月出事後一直留醫,至上月底才由家人向醫院申請放假回家團聚。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張德喜指今次是不幸事件,但拒評家屬或院方是否需要負上責任;他指家屬申請病者放假回家前,要理性考慮病者健康是否許可,更重要是家人自己有沒有足夠能力照顧病者。
張德喜續稱,現時醫院設有一套放假回家(homeleave)機制,病人家屬可向醫院申請帶病人回家,這類假期多數是兩日一夜形式,醫生於周六早上巡房後簽字批准病人離開,病人在周日晚晚飯後回醫院。不過,獲准回家的多數是長期患病、而又病情穩定的患者。
他補充,當家屬提出放假申請時,主診醫生會解釋病者的病情及外出風險,若是重症病者,如要使用呼吸機協助呼吸及插喉治療,或病者需要某類特別照顧,醫生均會主動告知。若家人仍然堅持要帶病人外出,院方必會詳細告知並教授所需特別照料方法,以及讓家人簽署授權文件,由家屬自行承擔帶病者外出後的一切責任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