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 案 - 李純恩

奇 案 - 李純恩

那個拿自己經血為主人做菜加料的印尼女傭被判無罪,勝訴的理由是因為控方無法證明喝了經血對人體有害。
《西遊記》第二章,說孫悟空拜須菩提祖師為師,要學長生不老的真本領。祖師說了許多種方法給他選,其中有一項為「『動』字門中之道」。
孫悟空問師父怎麼練這門功夫,祖師回答:「此是有為有作,採陰補陽,攀弓踏弩,摩臍過氣,用方炮製,燒茅打鼎,進紅鉛,煉秋石,並服婦乳之類。」
這裏的「進紅鉛」,就是服女人經血。那個印尼女傭,不知是不是好中國文化,看過《西遊記》,諳道家修煉之術,並且會活學活用,知道中國人講究以形補形,吃肺補肺,吃腰補腰,看見家中女主人一張黃臉,就起了惻隱之心,幫她補補血。既然孫悟空的師父都提倡這種「飲料」,即使對身體起不了什麼作用,也總不會有所損害吧。結果,印傭就脫罪了。
但是,世上之物,不是對身體無害就可以往嘴巴裏放的。這一宗案件,顧了健康,卻忘了噁心。印傭的「紅鉛」雖然不能證明有害於主人身體,但一定令主人大為噁心。
人一噁心,就要反胃,一反胃就要嘔吐,一嘔吐就五臟六腑翻騰起來。五臟六腑翻騰起來,人就會面青唇白暈眩不適,軟過軟殼蟹,稍不小心,一頭栽倒,輕則頭破血流,重則一命嗚呼。到這時候,你還能說那一道菜,於人無害,有益心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