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三奶李姿霆(Karen)與港男黃長發曾經搭上而廣為人識的「鞋王」鄧劍群,去年駕駛賓利名車離開停車場時,由小路出大路,卻沒有讓車,撞向一輛由消防隊目駕駛的私家車。鄧劍群昨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裁判官指他駕駛態度不審慎,幸汽車損毀輕微,判罰款2,500元。鄧在庭外堅稱清白。
「根本唔關我事」
亞太鞋業老闆鄧劍群(65歲),在65年領有駕駛執照,有1次超速及8次定額罰款紀錄。被問及會否上訴,鄧表示「諗吓啦」,至於以後會否小心駕駛,鄧堅持自己是謹慎的駕駛者,「我根本就好小心,唔關我事。」
案發於去年9月19日晚上,鄧駕車離開鑽石山荷里活廣場,他自辯稱準備左轉,但快線一輛私家車突然駛出,與他相撞。但駕駛該私家車的消防隊目莊鎮興則指,他從鳳德道駛近停車場時,見鄧的房車從停車場駛出慢線,沒有打指揮燈。莊繼續前進,左邊車身突然被撞。
案件編號:KCS53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