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夫婦於結婚12周年紀念日返家共晉晚餐慶祝,因菲傭煮生米擬餵給7歲男少主進食,夫婦盛怒下毆打菲傭,抓她胸部及逼跪地叩頭。暫委裁判官李志豪昨判刑表示,女被告有悔意,無暴力傾向,犯案與性格不符,重犯機會不高,遂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一時衝動犯案
37歲任女秘書的被告溫秀兒早前承認兩項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昨由女親友陪同到荃灣裁判法院聽取判決。律師求情指,被告性格內向及害羞,不懂表達自己,她為保障兒子的健康,一時衝動犯案。她患有子宮纖維瘤,又要照顧7歲大有讀寫障礙的兒子,會尋求情緒治療,盼法庭輕判。
案發於今年3月23日晚上,30餘歲的菲傭SelgaJulietaBinggas在翠怡花園遭女僱主扯衫抓胸,掌摑頭和臉三下,又逼她跪地叩頭,扯頭髮按在地而撼傷前額。稍後,男僱主郭惠強(43歲)回家,亦用報紙打她頭和頸。他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被判罰款及賠償共8,000元。
案件編號:TWCC11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