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首度受理北韓人提出的訴訟,原告是四名兄弟姊妹,他們的父親1987年於南韓逝世,留下800萬美元(6,240萬港元)遺產,被南韓的繼母及同父異母兄弟姊妹分掉,因此入稟南韓法院,要求繼承父親的1/4遺產。
案中家庭姓尹,男主人是醫生,原本居住在北韓,與妻子育有四名子女。1950年韓戰爆發,他帶同長女逃到南韓,1959年他聲稱,北韓的髮妻已逝世,在南韓另娶一名姓權的女子,跟她誕下四名子女。
勝訴亦難領遺產
他在首爾開醫院,賺了不少錢,22年前逝世,遺下的土地和物業約800萬美元,但他的繼室和四名子女,承繼了全部財產。與他一同由北韓逃到南韓的長女,和三名仍在北韓的子女,一個仙也分不到,長女很不甘心,去年請南韓律師幫助,聯同三名在北韓的兄弟姊妹,控告繼母等人。
原告人的起訴書和鑑證用的指甲和頭髮,由一名美籍韓裔傳教士,送到首爾中央法院,待進行脫氧核糖核酸(DNA)測試,證實有血緣關係才開審。據南韓憲法,北韓是韓國領土一部份,北韓人一樣擁有繼承權。2001年和2005年也有類似訴訟,但均在案件受理前和解。
但北韓不許人民擁有個人財產,因此即使原告勝訴,他們如何領取父親遺產是另一個問題。專家指出兩韓一旦統一,會有大批同類案件湧現,因為南韓有17%人口,即800萬人,將元配和子女留在北韓。
美國《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