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網絡商濫收短訊費

投訴網絡商濫收短訊費

手機短訊收費逐個計,用戶需注意若逾字數上限,會被當另一短訊再收費。電訊管理局表示,字數上限由手機網絡商設定,一般是中文字數上限70,英文字160。

以「群組發送」形式

1010手機客戶歐陽小姐從事推銷行業,常以短訊與客人溝通。本年初她如常在港發短訊通知客戶公司的最新消息,但3月時她接獲CSL通知,指她在1、2月期間曾在海外發出逾3,000個短訊,需繳費逾2,700元。
她聯絡CSL澄清該段時間雖曾返內地,但短訊在出國前已發送,數量不超過一百個,希望CSL徹查。事件擾攘兩個月後,CSL堅持收費正確,她遂向本報求助:「我有乜可能不停咁重複發同一個短訊,仲要一分鐘發五十幾個?」她質疑CSL的網絡有問題。
CSL回覆指,根據紀錄,確錄得歐陽小姐發出逾3,000個短訊,收費正確;紀錄顯示其短訊篇幅過長,及以「群組發送」形式傳給一組用戶。該公司不承認網絡出現故障,但願意酌情扣減其收費。
檔案編號:05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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