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星職員涉200萬貪案

麗星職員涉200萬貪案

【本報訊】一名運輸公司股東涉嫌向麗星郵輪一名僱員提供200萬元賄款,作為取得麗星郵輪運輸定單的報酬,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廉署於調查期間,揭發另一宗運輸定單涉嫌貪污案,起訴三名涉案人士,將於明日分別於東區及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運輸公司股東遭起訴

在麗星郵輪個案中,廉署控告48歲宏勝投資公司董事兼股東吳立中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控罪指,被告涉嫌於99至04年期間,向麗星郵輪一名僱員提供合共100萬至200萬元的賄款,作為宏勝取得麗星郵輪運輸定單的報酬。
在另一宗案件,31歲唐迪軒是宏基物流(環球)公司前任船隻營運經理,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控罪指,被告涉嫌於07年3月至5月期間,從動力快輪海事公司東主收受多筆賄款,作為將宏基的運輸定單判給動力的報酬。
另兩被告為38歲馬士基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登船部主任陳尚禮,以及31歲的動力快輪前主任吳家倫,同被控一項代理人串謀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控罪指,兩被告涉嫌於07年3月至7月,利用虛假發票致使馬士基向動力快輪發放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