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停長俸 前警隊一姐申請覆核

被停長俸 前警隊一姐申請覆核

【本報訊】前警隊一姐、前任助理警務處處長施關綺蘿於06年獲准提早退休,並批准加入私隱專員公署出任副私隱專員,但三年任期內不獲發放長俸。施關綺蘿認為公務員事務局未經她同意下暫停發放長俸,實屬越權,昨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決定。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回應指,退休公務員若加入補助機構工作,任期內會被暫停發放長俸,直至任期結束,才會恢復發放長俸。

提早退休任副私隱專員

申請人施關綺蘿在入稟狀指,06年1月她向答辯人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提早退休,以及出任副私隱專員一職,其後兩項申請均獲批准。公務員事務局在批核信中,就她出任全職副私隱專員提出多項條件,包括須遵守標準的工作規限,度過三個月的「冷河期」等,信中亦提及根據《退休金條例》,任職私隱專員公署期間,會暫停發放長俸。
申請人其後簽署確認後交回公務員事務局。惟至去年申請人才發現《退休金條例》中,須獲當事人同意,公務員事務局才可暫停發放長俸。申請人記不起她曾否作出同意,遂要求局方交出證明。對方回覆指,已在批核信中提及暫停長俸是其中一項批核條件,而暫停的長俸不會補發予申請人。
申請人指批核信及檔案紀錄均未提及暫停長俸一事,她不會接受作為批核條件,遂於今年3月去信答辯人要求恢復發放長俸,但遭拒絕。申請人認為未能自由選擇是否同意答辯人提出暫停長俸的條件,答辯人的做法並不恰當,實屬越權,於是入稟興訟,要求推翻答辯人的決定。
施關綺蘿於73年加入警隊做督察,先後在多個警區任職指揮官。而副私隱專員為公務員首長級第三級職位,06年月薪約為12萬8千元。
案件編號:HCAL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