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價值 - 李純恩

人命價值 - 李純恩

新疆地方政府宣佈,在暴亂中喪生的人,不管他是什麼民族,每人賠償二十萬人民幣,外加一萬殮葬費。
有些死者家屬就吵鬧了,說二十萬一條人命,賠得太少。
雖說大家都會說「生命無價」,但當生命結束,弄到後來,生命還是有個價錢的。
坐飛機出事,航空公司有賠償標準,坐火車出事,鐵路公司也有賠償標準。「賠償標準」,就是「生命價值」。
這天看了篇文章,也說到這個問題,作者何力(中國《第一財經周刊》總編輯)舉了個例子:根據中國的「統計年鑒」和「勞動年鑒」,二○○三年中國煤礦工人的死亡率是3.98%,與之相比,在建築工地當小工,勞動的時間和強度差不多,但建築小工的死亡率只有0.08%,低得多。
然後就是收入了,煤礦工人的工資,比建築小工的收入,年薪大約高出2578元。於是,這2578元,就是那多出來的3.9%死亡率的補償。煤礦工人一條人命的價值,也就大概有個數了。
在不同的賠償制度下,人命的價錢也不一樣。比如同樣是飛機失事,你如果坐的是中國民航的國內航綫,標準賠償是人民幣40萬。若在國際航綫中出事,賠償要照《蒙特利爾公約》標準,那是13.5萬美元,約90多萬人民幣。好了,如果你在中國坐火車遇了難,根據一條並未與時並進的《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定》,最高賠你家屬人民幣4萬元。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這句話,在今天的人命賠償中,有了新的意思。今天,人死,也有天時地利,要死對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