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在舞台 - 蔡瀾

死在舞台 - 蔡瀾

數年前,看CNN,播放米高積遜的《Thriller》音樂短片,提醒觀眾:「這是二十五年前拍的。」
四分之一世紀了,至今在任何舞台上看到的,都逃不出他的魔掌,歌星、舞蹈員的舞步,模仿不到他一個巴仙,後繼的表演者,實在丟人。
積遜的厲害,由此可見。不管你喜不喜歡他,也得佩服。做為一個表演者,不敢說絕後,但一定是空前。
是需要一點天份的。房祖名就有這種天份,在他八九歲時,看過一次那麼多的《Thriller》,就可以跳得和積遜一模一樣,完全無師自通。
但他父母是對的,沒有把他包裝成偶像人物,叫他去紐約學舞,又送去台灣和大師李宗盛學作曲。不但把基礎打好,而且見過世面。良師指導下,也讓他思想更為成熟,在演藝界之中,可以走更長的路。
當偶像都得早死,夢露也是,貓王也是。他們在生命中犯的錯誤,多數是因為學識不足,才會做出種種愚蠢的事。而這些事,才能滿足影迷歌迷們的好奇心,包括死。
如果不死,那些人,近年會到唱片公司買一張積遜的作品嗎?真是的!
死也要死得合時,同樣偶像級的花拉.科茜,在積遜的同時逝世,新聞就全被遮蓋了。
自己也知道,總有一天要走。什麼時候離開呢?積遜一直問他的前妻,貓王的女兒:「你的爸爸是怎麼樣死的?」
但偶像人物的死,總是沒有答案。
永遠的疑團,不斷的憂鬱,都困擾着這群知識較低的表演者,他們沒有聽過弗羅依特,不會精神分析,也接觸不到高僧,不知道什麼叫做禪意,開解不了自己。
偶像最希望的,當然是死在舞台上,積遜簽下的那五十場表演,一定會累死他。很可惜,至今的偶像,沒有一個有這種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