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頒佈《關於境外機構境內外滙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境內符合條件的中外資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外滙賬戶,實行實名賬戶、納入外滙管理訊息管理系統,賬戶資金納入境內開戶銀行短期外債餘額指標,不能隨意提現、結滙。即防止境外機構境內外滙賬戶成為資金非法進出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