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院醫生涉盜二千病人資料囑醫院員工代寄信 通知私人執業

伊院醫生涉盜二千病人資料
囑醫院員工代寄信 通知私人執業

【本報訊】伊利沙伯醫院臨床腫瘤科一名高級醫生,加入政府近20年,他於07年轉私人執業前兩個月,涉嫌指使伊院文員非法進入院方電腦,取得約2,000名病人資料;更將醫院員工當作私人助理,吩咐員工一日內為他郵寄500封自立門戶的通知信給病人。涉案醫生否認兩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記者:戴國輝

被告醫生陳德明(46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的交替控罪。指被告於07年1月1日至31日間,於公職過程中從登記冊取得病人紀錄的副本,以及指示醫院三級文員劉金霞(譯音)取用伊利沙伯醫院電腦系統。

向文員索取資料

被告89年加入政府醫院工作,案發時為伊院臨床腫瘤科高級醫生,07年3月3日起私人執業。
控方指,所有新入院病人的個人資料都會輸入及儲存在醫管局的電腦系統或登記簿內,資料包括病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局方規定,所有員工不得不當使用或為個人利益而使用病人資料。
伊院三級文員劉錦霞昨供稱,被告在07年1月某日要求她影印04至06年登記簿內病人的資料,但沒有解釋資料的用途。數天後,被告再找她,詢問她為何部份影印本沒有病人的地址,她解釋電腦系統已記錄病人地址,故登記簿沒有有關資料。被告又要求劉為他進入電腦內索取地址,她於同月23日照做如儀。劉的上司數天後發現她複印資料,卻沒有詢問她為何複印,且教她如何更有效率地複印。劉完成工作後,將病人資料放在被告辦公桌上。

醫局收四宗投訴

直至07年3月1日,被告又要求另一名醫院員工為他郵寄500封信給病人,信件內容提及被告私人執業一事,被告給該員工700元郵資,員工同日完成工作。
醫院管理局在3月3日至25日間收到四宗投訴,矛頭直指被告。四名病人收到被告的信件,他們認為自己的個人資料遭被告不當地使用。
廉署接獲投訴後於同年8月會見被告,被告接受警誡時承認,他透過文員的協助獲得2,000個病人資料,僅有一至兩名病人在他私人執業後向他求診。警方接手調查,今年2月拘捕被告。
陳德明88年取得香港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學位,97年成為香港放射科醫學院院士,他的文章偶見於本港報章。
案件編號:KCCC12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