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俬公司考勤 防他人代打卡蒐員工指紋違私隱須銷毀

傢俬公司考勤 防他人代打卡
蒐員工指紋違私隱須銷毀

【本報訊】科技進步,指紋識辨系統漸漸引用於保安及確認身份。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後確定一間傢俬公司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指該公司收集僱員的指紋資料,作為覆檢僱員出勤紀錄工具,以防止他人代打卡,並不適當,而且拒絕遵從的僱員會即時解僱,公署已向傢俬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指示即時停止及銷毀已收集的指紋資料。
記者:蔡建豪

公署昨發表一宗僱主收集僱員指紋資料,作考勤用途投訴的調查結果。一名任職傢俬裝嵌員的男職員,在06年間向公署投訴,在首天上班即被僱主要求記錄他的指紋資料,但在受聘用時卻未獲知會。傢俬公司以指紋識辨系統,配合一個監控鏡頭,目的是覆檢僱員出勤紀錄,杜絕他人代替打卡。

已收集400僱員指紋

公署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傢俬公司已收集了約400名僱員的指紋資料,龐大資料庫無可避免帶來更高私隱風險。但是,該公司辦公室不是要高度設防的敏感地方;員工守則也列明,未按規定登記指紋的僱員,將在不獲任何賠償下即時解僱。由於公司在指紋系統以外未有其他選擇予僱員,有足夠理由相信僱員非真正自願或在不公平情況下提交指紋。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指出,公署其後向傢俬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指令即時停止收集並銷毀過去收集的指紋資料,該公司已依足指示,並以密碼形式取代指紋作考勤紀錄。他指不是一刀切反對僱主收集僱員指紋、掌紋及眼球等敏感資料,如僱員需出入高度機密地方,可作合理考慮,關鍵是僱員出於自願同意。未有遵從公署的執行通知的機構,則有刑事責任,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公署正考慮提高罰則。
公署在05年至今共接獲21宗收集指紋等資料投訴,亦曾向一間使用指紋識辨系統記錄學生考勤、借閱圖書及購買午餐的小學,以及另一間收集指紋資料作考勤及保安用途的公司,分別發出執行通知及警告,有關機構其後也從善如流、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