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昨日先後發生兩宗不適當使用電鋸的意外,連本月4日一宗在內,已是短短八天內以來第三宗電鋸意外,兩名事主一傷左腳掌、一傷左臉頰送院。
對於接連有市民使用電鋸出事,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理事長溫冠新指,沒有受過訓練而使用電鋸,隨時被電鋸「反噬」傷,亂用電鋸鋸金屬,有些會產生有毒氣體,吸入過多會令人中毒。
第一宗意外發生於昨晨8時許,年約50歲男子在觀塘曉麗苑曉安閣寓所內,使用電鋸時疑突然「甩手」,電鋸頓時不受控制,彈到地面期間,利齒傷其左腳掌,傷口深至見骨,血流如注,他連忙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為他包紮,事主仍然清醒,由家人陪同送院。
電鋸反彈傷左頰
至昨午1時許,46歲姓曾男子,在觀塘駿業里10號業運工業大廈15樓天台,使用一台手提式電磨機,並將磨片換成齒輪鋸片,打算用它鋸除天台的僭建角鐵架。
變身電鋸的電磨機並沒有裝上防護罩,疑事主技術欠佳,電鋸反彈反而傷他左臉頰,登時鮮血直灑落地,他自行報警,送聯合醫院治理。
溫冠新重申,使用電鋸前必須報讀一日制課程,電鋸一定要有防護罩,使用者亦要戴眼罩(甚或透明臉罩)、「豬嘴」式口罩及手套等,因一些金屬如角鐵、金屬喉管均含有鉛,電鋸產生的高溫令鉛氣化,不用「豬嘴」過濾,吸入過多會令人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