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工程測量師被拒進入位於粉嶺香港哥爾夫球會內的舊球場打波,認為遭該球會及上水區鄉事委員會歧視,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他昨日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頒令該球會及上水鄉委會不可再作歧視行為,並索取賠償。
原告男子余偉榮(譯音),首被告為香港哥爾夫球會,次被告為由劉應和、侯福達、廖駿駒及姚榮來代表的上水區鄉事委員會。
劉應和曾任該會主席及北區區議員,侯及廖分別為現任上水鄉委會的第一及第二副主席。
原居民可免費打波
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昨日對本報表示,原告是一名村長的妹夫,任職工程測量。他認為事件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應追溯至近百年前香港哥爾夫球會在粉嶺興建球場說起,由於該些土地實為原居民耕地及祖墳,球會與原居民之間有不成文協議,讓原居民可免費入球場打波。
直至04年球會的舊球場進行翻新工程而封場,居民與球會方面曾經發生爭執,當時由上水鄉委會做中間人調停,由村代表及村長替村民進行登記,「有名就有得打,但係唔知當時登記咗幾多人,可能有遺漏。」
侯志強又指出,非原居民一向不能享有丁屋及免費入球會打波等權利,他估計原告以為自己享有選舉權,便可享有原居民的其他權利,才發生今次誤會。他認為鄉委會只是中間人,對捲入本案感到疑惑,「都唔關我哋事」,但侯志強表示,本月中的會議將提出此事,希望球會與原告平息事件。
村民祭祖引發衝突
香港哥爾夫球會昨日表示並未知悉被控歧視事宜。
據入稟狀指出,兩名被告不合法地歧視原告,拒絕讓原告在首被告的舊場地內打波,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法庭作出聲明指兩名被告違反該條例,命令被告不可繼續作出違法行為,以及索取賠償。
位於粉嶺公路的香港哥爾夫球會範圍,有約200個北區村民的祖墳。06年2月曾因村民入球場內祭祖引起衝突事件,村民指有人向他們擊球,雖未有打中村民,但雙方為此對罵,須由警方協助調停。案件編號:DCEO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