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海水養魚禁例押後

抽海水養魚禁例押後

【本報訊】立法會昨天通過《食物業修訂條例》,禁止食肆在污染問題嚴重的維港及避風塘範圍抽取海水養魚,法例原定在通過後生效,但在各大黨派及鯉魚門商戶反對下,政府終在表決前夕讓步,列明條例押後一年、即在明年8月才實施。議員要求政府向商戶提供免息貸款,以便興建新的抽水系統。

建新抽水系統需時

條例列明,維港、14個避風塘、鴨脷洲及青衣沿岸都是禁止抽取海水養海鮮的水域,鯉魚門食肆在新例實施後首當其衝,不能再直接在維港岸邊抽取海水養魚。民主黨、民建聯及公民黨都擔心鯉魚門海鮮檔在新例下需要興建新的抽水系統,成本大增,支持政府押後。
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直指新例對鯉魚門食肆影響深遠,因為興建新抽水系統費用不菲,擔心有商戶冒險違法,「繼續用禁區嘅水,走上絕路。」他建議政府向業界提供免息貸款,協助食肆進行改裝工程。食衞局局長周一嶽力撐海鮮食肆魚缸採用潔淨海水或人造海水,一般開支為每月3,000元,認為業界可承擔,但承諾會在有需要時向食肆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