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鴻:不知兄長曾開風水學校

陳振鴻:不知兄長曾開風水學校

【本報訊】陳振鴻是陳振聰二弟,他昨日出庭替長兄作證,聲言兩人自小關係甚好,更深獲長兄信任。他了解長兄不欲以自己名義開設公司,甘願出面擔任其公司的董事和股東,代為託管財產。不過,陳振鴻自言,直至長兄擺喜宴,才知他原來已婚;至於長兄曾開辦風水學校,也是透過報章消息才知情。

文件由兄安排他簽名

陳振鴻供稱,93年在長兄陳振聰要求,已開始聯同四弟陳振國,兼職替他搬運龔如心所贈的現金,數目由百多萬至千多萬元不等。他承認款項大多數存入他的私人戶口、或是由他與四弟出任董事的楠樺置業。
至97年,陳振聰成立離岸公司OffshoreGroupHoldingsLimited(OGHL),但再次於幕後操縱,叫陳振鴻以信託人身份,擔任公司的唯一股東及董事。當時陳振聰解釋,如此安排只因自己「唔得閒」,難以兼顧公司事務;惟他估計長兄只是不欲以自己名義開設公司,才會要他協助。陳振鴻遂索性辭去永安百貨的職位,「全職幫大哥手」。
05年12月,陳振鴻獲長兄告知,OGHL將收到龔所贈的大額金錢。他查看之下發現金額達6.88億元,但當時並不擔心涉及洗黑錢活動,「93年開始龔小姐已經畀錢大哥啦」。他又指,06年8月已將公司權益歸還給長兄。他又稱,通常文件都是由兄長陳振聰安排,然後叫他簽名。

兄600萬買樓給他住

陳振鴻續稱,97年起獲長兄支付月薪1萬元,其後增至3萬元。長兄又讓他免費入住威豪閣,並於94年一筆過以600萬元購入藍田麗港城單位,並與他聯名擁有。當時他只付出約10萬元,「大哥話我將來結婚,分期還畀佢」。
陳振鴻承認,長兄註冊結婚時,沒有通知他和家人;長兄也沒有透露自己曾開辦風水學校,他是在官司開始後,透過報章得知此事。
陳振鴻昨作供時臉上不時堆滿笑容,惟說話結巴,聲音有時更幾不可聞。他於庭外坦言「有少少緊張」,又謂會繼續協助長兄打理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