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萬債項難還 思想掙扎兩周前教師圖劫銀行囚54月

數萬債項難還 思想掙扎兩周
前教師圖劫銀行囚54月

【本報訊】曾為人師表的財務顧問,因數萬元欠債,企圖以玩具槍打劫銀行。他連續兩周到目標銀行對面大廈梯間靜思應否打劫,直至一天他穿全套西裝、外加長袖風褸遮掩,再戴上口罩、鴨舌帽及手套,於梯間思考時,因形迹可疑遭巡警截查拘捕。他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持有攜帶仿製火器意圖行劫罪成,被判囚54月。
記者:陳詠詩

現年32歲被告阮志斌,個子不高,略胖,外表斯文。他於嶺南大學社會科學系畢業後,於00至06年任職教師,他曾回到母校任教,之後轉到另一間中學及小學執教鞭。直至06年9月,他轉職財務顧問,至08年4月於美聯金融任財務策劃工作。

大學畢業教學六年

辯方求情時沒有透露被告犯案原因,但被告向警方的招認中曾稱,因為經濟困難犯案。他欠下朋友及學生資助貸款數萬元,未能償還。辯方續指,被告曾在犯罪邊緣掙扎,只是一念之差犯事。
不過,法官陳廣池認為被告大學畢業,曾為人師表六年,不認為被告行為幼稚。況且他在被捕前兩星期已有犯罪意圖,以波斯富街的兩間銀行為目標,只是沒有膽量付諸行動。
法官表示,單靠被告當日行裝已可推論,這有利他犯案,即使他有一刻放棄打劫,但他仍有打劫意圖,因此裁定罪成。法官於判刑時指,被告的裝束已準備就緒犯案,亦有一定程度策劃,使用仿製火器打劫銀行是嚴重罪行。

斜孭袋藏有玩具槍

案發於08年12月12日早上,巡邏警員於灣仔波斯富街61號外發現被告形迹可疑。被告當時穿上全套西裝,結有粉紅色領呔,外加深色長袖風褸,拉鏈拉至頸項,戴鴨舌帽、口罩及勞工手套。警員遂截查被告,發現其斜孭袋藏有玩具槍。
被告初時聲稱想帶槍到屯門碼頭射海發洩,其後錄取口供時卻表示,想打劫對面街的永隆銀行或永亨銀行。他於事發前兩星期,曾到附近踩線,並認為波斯富街61號大廈梯間僻靜,多次到該處靜思應否犯案。
案件編號:DCCC1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