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3月中旬元朗及大埔三名鳳姐連環被殺,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巴基斯坦裔被告向警員指稱,因在澳門賭錢欠債,遭債主威迫他殺人搶錢還債,更爆債主計劃是要殺死八名鳳姐,下一站原定殺入上水區落手,但他伺機逃走。 記者:梁瑞珮
現年24歲被告RazaqNadeem,遭警方拘捕後以廣東話進行警誡錄影會面。他表示,在澳門賭錢輸掉兩萬元,向相識約一個月的三名朋友借款四萬五千元,當中再輸掉兩萬元,另兩萬元與女友玩樂花掉。可是,數日後他被追還債,押送返港逼他殺人,搶錢還債。被告指債主個個有刀,驚怕他們會傷害家人,便依指示行事。
「我好驚,我唔敢問」
被告指,他們曾披露計劃殺死八名鳳姐。他略帶激動向警員說:「三個我已經做咗,佢哋要我殺八個,原因我唔知,我好驚,我唔敢問,佢哋冇講原因,又唔係錢問題。」
被告憶述,債主連同其他人用車載他往元朗,殺死第一名鳳姐,車程上他遭蒙眼。按計劃,原訂翌日要往大埔區下手,但他驚到「手郁唔到」,結果延遲一天才進行,先後在大埔懷仁街及廣福道連環殺死兩名鳳姐。他向鳳姐箍頸,約五分鐘便把她們殺死,他沒有和第三名鳳姐性交,「因為好攰囉,得按摩啫,得咁短時間,15至20分鐘度,搞第二個唔得呢?!」
棄魚屍圖令人揭兇案
被告又謂,完成大埔區後要入上水,再殺兩名鳳姐,但他殺完第三名鳳姐後,伺機逃走。途中遇見警員,他欲說出事故,但驚怕要坐監,最終未有說出真相。由於他感到驚慌,遂往蘭桂坊飲酒,然後乘船往澳門。
被告表示,殺死第三名鳳姐後,他刻意把屋內三條魚拋掉地上,想令人發現魚屍臭味而揭發屋內有死人,「驚冇人發現,做咗三個嘞,等差人知道,我唔想再做。」他又指,其他人都戴上手套,他則沒有,直言:「佢哋要我死,要差人查到係我做。」
案中死者分別為:史明蘭、孫秀敏及謝巧元。
案件編號:HCCC1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