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尖沙嘴昨日發生奪命火警,與起火單位同類型的無牌賓館,在油尖旺區商住大廈內估計有超過200間,有區議員指這些賓館往往是「走法律罅」,以少於12個床位的板間房及租期不超過28日的灰色地帶,逃避政府監管和免受消防法例規管,形成一個城市地雷,火警危機四伏。
油尖旺區議員陳文佑表示,區內有超過200間未領牌經營賓館單位,昨日發生火警的海防大廈過去曾被人投訴。現時區內有很多持牌賓館,東主會在隔鄰或樓上樓下另租單位,再間出多個板間房租給短期租客。
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亦表示,不少賓館東主都利用法例灰色地帶經營無牌賓館,他指出:「如果唔夠12個床位,或者租住唔多過28日,就不受法例規管,走火通道唔需要三呎闊,房間唔需要有防火隔牆,亦唔需要有煙霧警報器,床褥唔需要符合耐燒規格。」這類無牌賓館一旦發生火警,後果會十分嚴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許建議,政府應對板間房規範化進行立法,凡用作出租用途商住大廈,若單位超過四個出租家庭或四人,便須受賓館條例監管。
牌照處查七次無發現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稱,根據牌照事務處紀錄,04年曾接獲涉及昨日起火單位的投訴,經調查翌年檢控該單位無牌經營旅館。其後,牌照事務處曾七次跟進巡查,當中並沒發現非法經營旅館,或再接獲投訴。不過,起火單位外牆附建的一個僭建物,屋宇署06年曾向業主發出清拆令,其後樓宇08年進行大型維修,但並未拆除該僭建物,屋宇署正安排檢控業主。
昨日火警中,濃煙經由天井直冲樓上各層,造成多人吸入濃煙不適,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發言人林振敏表示,現場大廈的設計,走廊氣窗可耐熱半小時,如果氣窗關上,即使濃煙從起火低層湧出天井再向上蔓延,亦不會進入大廈其他各層。他提醒居民,千萬不要開啟大廈的走廊氣窗。
遇火警時求生須知
‧不要打開窗,不可乘搭升降機上落
‧視乎火場的位置而決定逃往地下或天台
‧若被濃煙困於單位內,應以膠紙密封門的罅隙,用濕毛巾放在門底,再俯伏地上,靜心等待救援
‧門匙平日應放在固定地方,一旦發生火警時可立即逃生,以免遭反鎖屋內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