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結識同遊 邀返家「陪瞓」商人涉與15歲女生性交

網上結識同遊 邀返家「陪瞓」
商人涉與15歲女生性交

【本報訊】成衣商人透過交友網站結識15歲中三女生,兩人曾相約晚上「遊車河」,其後商人更邀請穿着校服女生到其住所。期間他涉嫌強行與女生性交,後來又要求女生為他手淫。女生回校通知社工,僅建議她服事後避孕丸,兩月後她報警求助。
記者:戴國輝

被告梁文碩(31歲)前稱施林江,原被控一項強姦罪,後改控一項與年齡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佢夾硬插入嚟」

女事主作供表示,她透過交友網www.key3.net認識被告,兩人互相交換電話及照片。案發時她念中三,被告有天晚上駕駛座駕到她的住所樓下,然後載她「遊車河」。
去年三月初某天,被告相約她到其住所聊天,她當時身穿冬季校服,從彩虹乘搭小巴,再由被告駕車接載到其西貢的村屋住所。女事主續稱,當時屋內僅有她與被告兩人,被告拉她進入睡房內,要求「陪佢瞓」,又脫去她的校服及內褲,然後不斷吻她的胸部及脖子,又撫摸她胸部。
被告此時更脫去褲子,女事主表示,被告把沒有戴安全套的陽具插進她下體,「佢夾硬插入嚟」,事主感到下體疼痛,用力推開被告,她跑進廁所時發現下體流血。

被拒屏風後作供

女事主返回睡房後,被告竟要求替他口交,當她拒絕時,被告又要求為他手淫。女事主兩日後將事件告知駐校社工,社工建議她到家計會服食事後避孕丸。案發兩個月後,女事主才與母親到警署報警求助。
控方本欲安排女事主在屏風後作供,但裁判官以案件嚴重性不及控方提交的案例為理由拒絕。女事主作供時冷靜,講及尷尬經過時不禁面露猶豫,停頓逾半分鐘,主控官催促她:「跟住發生乜嘢事」,女事主便繼續作供。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KCCC49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