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防止死火比引入三級制更重要 - 盧峯

蘋論:防止死火比引入三級制更重要 - 盧峯

保安局最近公佈了救護車服務分級制的諮詢文件,建議按病人的病況及嚴重性分成三級。最緊急或有即時生命危險的病人列為最優先,救護車將在九分鐘內到達;危急程度較低的病人將要等十二分鐘;非緊急病人則可能要等大約二十分鐘。保安局方面表示,按病況把病人分流可以令急症病人更快得到救護車服務,並可以減少非急症病人濫用救護車的情況,讓資源運用的更有效。有關官員又保證,政府不會因此而縮減救護服務的資源。
從表面上、理論上來看,按病人情況分流再決定如何調配救護車好像可以較合理運用資源,也可以令急症病人更快得到救護車服務。但從具體操作來看,從人口逐漸老化的大趨勢來看,救護車三級制引發的問題、弊端肯定比現時的制度多,政府及社會在作決定時必須三思。
第一個關鍵問題是如何分級、誰來分級。醫管局在醫院急症室也按病人情況分流以決定診治的優先次序,負責分流的資深的護士,她們並會做初步的觀察及檢查如量體溫、血壓等才作決定。新建議的救護車服務分級制卻要靠病者自己、病人家屬與九九九台控制室操作員之間的溝通對話決定。要是病人或家屬表達不清楚,又或是九九九控制室操作員有誤會,便有可能造成分級錯誤,令急症病人得不到及時的服務。
另一個可能性是,病人及家屬為了避免延誤,為了確保優先得到服務,便會盡量誇大病況及嚴重性。九九九控制室操作員為免負上延誤救援的責任,為免成為千夫所指的「罪人」,他們很有可能把求助的個案列為最優先、最緊急的級別。換言之,不管是求助者或決定分流的人都傾向把個案列為最緊急的病例,都傾向要救護車在九分鐘內到達現場。這樣下來,救護車服務只有更不勝負荷,分流服務的目標也成為泡影。
此外,由於分流病人涉及相當重要的責任。前線工作人員自然希望有較高級的人員覆核及作最後決定,以減少風險及分擔責任。這樣便很容易形成一個越來越複雜臃腫的官僚架構,耗用大量人力物力。對病人來說,對社會來說,把額外資源投放在更多官僚、更多支援或監察人員上有甚麼好處呢?
更何況香港人口正急劇老化,將有越來越多長者使用緊急救護車服務。長者需要的是一套簡單易明,方便好用的求救、緊急救援措施,好讓他們不會因延誤而有生命危險,好讓他們及時得到救援。相對於建議中的三級制,現存的制度顯然較簡便,較省事好用。
無疑,救護車服務有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最逼切需要改善的是救護車車隊的可靠性,是減少救護車因死火、拋錨而延誤的事故。過去年多來,已有多宗救護車故障事件,並有病人因此而失救致死。要是救護車不時死火,再有效、再好的分流制度也只是紙上談兵,對病人、市民毫無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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