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建築物近年興起裝設直射天空的燈光,造成「人為白晝」。香港天文學會最近進行的一項市區建築物光度變化測試發現,中環地標建築國際金融中心二期上空的光度,相當於滿月天空亮度的5倍,是區內最嚴重的光污染源頭。環保組織地球之友要求,政府在研究立法管制光污染時,應加入規管照明角度,確保燈光射向需要照明的地方。
記者:蔡建豪
香港天文學會會員朱永鴻在上月17至21日期間,在國金二期平台測試該幢建築的光度變化,發現國金二期上空的天空光度達到14至14.3星等級,相當於滿月夜天空亮度的5倍。測試亦發現,在國金二期關燈20分鐘以後,天空亮度只有亮燈時的20%,反映國金二期樓頂及外牆正造成嚴重的光害。
國金二期的例子,引證出建築物燈光的照明角度,是控制光污染的關鍵。
彌敦道燈光如核試
「幻彩詠香江」澳洲籍燈光設計師SimonMcCartney表示,本港建築物的燈光設計非常差劣,形容彌敦道的燈光如同核試一樣,80%燈光都是射向天上,造成能源浪費。他指家鄉澳洲政府,並不容許燈光在水平線以上亂射,需確保燈光射向需要照明的地方,中銀大廈的設計是本港的最佳例子。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鄭思翎表示,外地不乏規管燈光照明角度的法例,如美國部份州分有規定燈光不可散射到水平面15度或以上,以及戶外燈光需有蓋遮掩。政府現正研究立法規管光污染,她認為除了規管建築物的關燈時間外,應加入規管照明角度條文,滙集不同的方案,才可徹底達到根除光污染、節省能源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