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類豬流感肆虐,衞生署於5月初已實施入境旅客健康申報措施。一名年輕保險從業員於5月31日經羅湖返港時,因拒絕填報過往到訪地方及聯絡地址等資料,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被告認罪,但不同意案情,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將案押後至8月26日聆訊,被告准以500元保釋。
不肯補填地址
被告葉蘭賓(21歲),被控於今年5月31日在羅湖管制站二樓入境大堂,沒有遵從衞生署健康監察督導員謝靄祥,在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提出的要求,提供被告的聯絡地址及過去七日曾到訪的國家、地區和城市。
案情指,事發當日下午約3時,衞生署督導員在羅湖管制站入境大堂收集旅客健康申報表,被告遞交手中的申報表,但被督導員發現其聯絡地址一欄沒有填寫,遂要求被告補填地址,但被告不理會,逕自步向e通道擬過關。
另一名督導員見狀趨前截停被告,再解釋根據規例,入境人士必須填寫健康申報表,申報過去七日曾到訪地方及聯絡地址,但被告拒絕配合,督導員繼續與他理論時,入境事務處職員報警。
最高囚六個月
兩名警員到場調查,再向被告解釋要填寫健康申報表資料,惟被告仍堅持拒絕合作,最後被捕。
香港衞生署與深圳檢疫部門於今年5月2日一同實施出入境口岸健康申報措施,目的是進一步減低人類豬流感傳播的風險。若旅客沒有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提出的要求,申報及提供有關資料,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入獄六個月。
案件編號:FLCC19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