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失學兒童抗議社署

憂失學兒童抗議社署

【本報訊】在港出生的兒童因父母並非香港居民,未合乎申請綜援資格,被迫在板間房生活,部份更面對隨時冇書讀。他們昨手持橫額由家長帶領,到社會福利署深水埗辦事處外,抗議當局不保障貧童生活。

不能申請綜援

「我只係想個仔可以繼續讀書,唔係想貪綜援。」去年6月以雙程證申請來港的阿芳表示,04年時在港誕下一名兒子,但因未有親人照顧而要在內地居住。為了兒子學業,阿芳以雙程證來港,令兒子可以在港讀幼稚園。因為家貧,母子二人只能租住荔枝角區的板間房,連兒子的學費也無力負擔,「家仲欠緊幼稚園1,700蚊學費,但申請綜援又唔批。」協助他們的社民連成員符偉樂表示,社署去年更改申請綜援制度,令在港出生但父母不是香港居民的兒童,不能申請綜援。
社署發言人表示,十分關注兒童福利,但在去年2月開始實施新規定,凡未滿18歲的香港居民不能獨立申請綜援。發言人指,如他們在港有親友同住及得到照顧,而有關家庭又合乎申請綜援資格,兒童則合乎家庭為單位規定申請綜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