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夫婦於結婚12周年紀念日返家共晉晚餐慶祝,可是菲傭因為煮生米,準備給予7歲男少主進食,而遭僱主夫婦怒毆。女僱主向菲傭扯衫抓傷她胸部,迫她跪地叩頭而撼傷前額,丈夫則捲起報紙打她。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丈夫改口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判罰款5,000元及賠償3,000元,女僱主則承認兩項較嚴重的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名,保釋候判。 記者:陳浩義
被告郭惠強(43歲)任職售貨員,與任職秘書的被告溫秀兒(37歲),屬夫婦關係,二人育有一名7歲有讀寫障礙的兒子。


隨手拾起報紙打人
律師求情稱,被告與事主雙方關係一直良好。事發當日為夫婦結婚12周年紀念日,擬返家與兒子共晉晚餐慶祝。但女被告發現事主將未煮熟的生米飯餵給兒子食,而事主已有一次煮生米紀錄,她一時激動才犯事,現已非常後悔。她患有子宮纖維瘤,一名太平紳士寫信替她求情,指她因情緒失控,愛子心切,盼可輕判。
律師續指,男被告返家知悉事件,隨手拾起報紙打事主,並非有預謀。其實事主工作表現差強人意,曾因留下門匙沒鎖門,遭被告發警告信。男被告因本案將失去月入15,000元的工作,家庭陷入困境,被告已按條例發機票及代通知金予事主,並願意作出賠償。
男罰款女保釋候判
暫委裁判官李志豪表示,男被告使用暴力較輕,可判罰款處理,但女被告襲擊罪行較嚴重,須索取報告至7月16日判。
案情指,今年3月23日晚上6時半,30餘歲的菲籍女傭SelgaJulietaBinggas正在翠怡花園家中做家務,突遭女被告扯衫抓胸,又掌摑她頭和臉三下。至7時15分男被告回家後,用捲起的報紙打她頭和頸。女被告於8時許再襲擊事主,迫她跪地叩頭,事主抗拒,遭被告扯着頭髮按壓地上,致前額撼地受傷。事主翌日感身體不適報警。
案件編號:TWCC11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