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懋證人梁錦濠今年5月在法庭被盤問時,遭陳振聰一方踢爆以101萬元低價買華懋地,並向證券界人士曾華山(圖)推銷地皮上的骨灰龕生意。曾華山不滿被陳振聰一方指為爆料人,認為被影射為「二五仔」,遂入稟要求陳振聰披露真正爆料人的身份。高院法官昨下令陳振聰在14天內呈交誓章,交代他所知的事。
將控告爆料人
代表曾華山的資深大狀湯家驊在庭外指,曾華山與梁錦濠為朋友,但爆料的說法,令人以為曾華山背叛朋友,故屬誹謗,若能獲悉誰是爆料人,便會考慮告其誹謗。
年約50多歲的曾華山,是大輝集團主席,經營投資股票、地產及停車場生意,00年以7,800萬元買入羅兆輝位於山頂道71號的「玻璃屋」。沒有到庭的曾華山昨發表回應指,希望陳振聰盡快披露爆料人身份,還他一個公道。陳振聰一方昨澄清,曾華山從無向律師團提供任何有關的資料及文件,亦不知爆料人身份。
案件編號:HCMP1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