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人們,莫再猶豫,我們要警惕啊! - 李怡

蘋論:人們,莫再猶豫,我們要警惕啊! - 李怡

7.1是香港的回歸日。回顧97回歸時,香港絕大部份市民雖不熱心迎接回歸,但也不抗拒回歸。多數人是「無感覺」。我們習慣在一個穩定的法治體制下,守法地謀生,顧個人事業又顧家。香港原有一個尊重個人的體制,我們毋須關心國家與社會,也能自在地生活,因此多數人較少參政議政的意願。
在無可無不可中回歸,市民不覺得生活有任何改變。董建華雖由小圈子選舉產生,但過程也有一些競爭(其後的多次選舉就欠奉了),民意支持率達六、七成。港英時代的司級官員全體過渡,終審庭首席法官人選也符合民意。97年回歸日凌晨,民主黨議員在立法會陽台發表宣言,支聯會也有示威遊行,這兩個動作,反而顯示了97後的自由法治「不變」。在一次訪問中,當時的民主黨主席李柱銘說,「看香港大勢,我比以前有信心。」
習慣了在英國民主政治保障下,得享自由、法治、人權的香港人,不知道自由是要付代價的。美國開國元勛傑佛遜說,「自由的代價是永恒的警覺。」香港多數人起先警覺不足,儘管董建華的「八萬五」政策使民怨上升,他的民望下跌至出現「倒董」運動,但直至02年7.1,仍只有400市民遊行,而且只是從中環皇后像廣場遊行至政府總部,訴求是反對「官商勾結」。
然而,03年的沙士,尤其是23條立法,把香港人潛在的公民意識喚醒了。所謂公民意識,就是認識自己作為一個公民,應有的權利與義務。過去,我們的自由、法治的權利來自英國民主制度的保障,我們毋須負上公民的義務,毋須對自由的警覺,一切都似是理所當然地「免費」的。但在現代文明社會長大的香港人,普遍都有自由、法治、平等、民主的意識。當23條立法踩進我們自由的界線時,公民意識迅速提升,促成了50萬人上街的壯舉。這一壯舉不但導致高官下台、23條立法擱置,而且最後導致董伯腳痛辭職。
03年7.1遊行及所產生的效果,使我們清醒了:儘管我們沒有選票,沒有應得的政治權利,但並非意味我們無所作為,可以任憑宰割;我們還有自由,還可以冒着炎夏上街,辛苦地用我們的腳,走出一條可實現有限目標的道路。當我們滙聚在一起,就發出最強聲。我們最終目的,是要爭取應有的政治權利,讓我們有權用選票,選出行政長官和所有的立法會議員,使香港實現真正的還政於民。當我們有權選擇和有權撤換香港的管治者時,我們才算真正履行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03年以後,7.1遊行遂成為這個回歸城市最矚目的風土景觀。每年7.1,我們會將一年來所有不滿,不同訴求,在遊行中爆發出來。有沒有用?會達到甚麼效果?已不是我們要計較的。我們要的是,藉7.1回歸這個紀念日,告訴香港執政當局,過去一年的政績怎樣令我們厭惡;告訴北京和全世界,「一國兩制」在香港遠未成功,我們只是被迫接受目前的政治安排;而我們所要的,是一個現代文明社會中的公民應有的政治權利,就是可以通過選票選擇掌政者。

行政長官從一個商人換了港英時代的高官,不但未能使我們滿意,過去一年的劣績斑斑說明當慣奴才的舊日官員,只會比一個獨立商人奴性更重,只會更聽命於甚至更迎合於北大人的旨意,更會擴張自己的親信班底。去年聘任副局政助事件,尤其是繞過獨立薪酬委員會以長官意志決定大部份沒有甚麼作為的副局政助的薪酬,是一年劣績的標誌,亦開啟了當奴漠視過去高官尊重機制的時代。單單這件事,已足以讓我們警惕了。
越多市民在7.1上街,越能告訴特府、北京和全世界,香港的前途不是換一個行政長官或給香港市民送上一點甜頭就可以解決的,香港前途是在我們每一個香港人手中,在我們腳下,我們必須走出一條民主路──由我們來選擇掌政者,這樣我們才有機會不用再在炎夏中走上街頭,而改為用我們手上的選票來決定我們的命運。
捷克反納粹作家伏契克(JuliusFucik1903-1943)臨刑前說:「人們,我愛你們,你們要警惕啊!」香港人是可愛的,但不要放鬆警惕。所以今天下午,你不要猶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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