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羨慕港人有上街的權利 - 馮廣寧

我羨慕港人有上街的權利 - 馮廣寧

馮廣寧
內地大學生

我羨慕港人有上街表達訴求的權利。每年七一,井然有序的遊行隊伍都會出現在我的眼前。各個團體都有自己的訴求,他們在遊行中高呼口號,這既是一種情緒的宣洩,也是對政府及官員的警示─市民心有怨氣,社會矛盾正在加深。上街遊行是市民直接表達(對政府)不滿的做法,也是政府了解市民心聲的最有效的渠道。市民上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政府漠視市民的合理訴求,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理由,阻止市民上街,並將上街的人標籤為「極少數別有用心分子」和「大多數不明真相的群眾」。

內地強行上街被扣帽子

上街是一種基本的權利,但這基本的公民權利的行使,對我們內地人來說,無異於天方夜譚。儘管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但無論你的訴求有多合理,向警方申請遊行的程序有多合法,你通常會得到兩種結果,一種是警方告訴你表達訴求的方法有很多,遊行是最不好的,然後將你送走;另一種是把你扣留在公安局,詳細詢問你申請遊行居心何在,是不是和境外反華勢力有勾結。
在內地,如果沒有官方的默許,得到警方批准你上街遊行是不可能的事。如果你不聽「勸告」,強行上街,「極少數煽動分子」的帽子就有可能扣在你的頭上。在這裏,上街遊行是一種禁忌。擁有上街的權利來之不易,作為香港同胞的你,七一時,又怎能不走上街頭,表達你的意見?
沒有得到時覺得珍貴,獲得後又不懂珍惜,這是人類一直重蹈的覆轍。在內地,這個號稱「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國家,上街遊行竟然只是「紙上的權利」,這難道不是一件可悲、可恥的事?異見人士沒有懼怕,市民沒有懼怕,我們從爭取自由說話的權利開始,一直努力使中國邁出憲政、民主和自由的步伐。
香港比內地先行了一步。她不是某些人說的「反共基地」,而是內地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時值得北京當局參考的自由、法治的社會。在香港,批評政府、參與遊行沒有甚麼風險,你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可能就是被太陽曬黑了皮膚,身體感到了疲憊。但在內地,如劉曉波說的:「在獨裁國家從事反對運動,那麼,面對警察,坐監獄就是你職業的一部份。」萬千的內地市民在看着香港同胞,你們在七一時的舉動一直激勵着我們,為我們爭取自己的權利提供着能量。你們手握上街的權利,請不要將它棄置。要知道,內地市民為了獲得這樣的權利,已經付出太多太多──有血有淚,甚至生命。

市民希望政府關注民主

我們或許有其他表達意見的方法,但如果切實有效,像甕安、石首這樣的群體事件就不會發生了。上街表達意見,市民的意見才能得到政府和中央的關注,就像到北京上訪的市民,他們因為對地方政府已經失去信任,所以,為了解決他們的問題,只好到中央最高一級的部門尋求幫助。上街不是想以下犯上,不是要顛覆政府,是想政府關注民生,想政府了解百姓的疾苦和想法。上街一點都不可怕。
七一大遊行是香港公民社會的標誌之一,何時內地也能擁有像七一這樣的公民社會的印記,這個國家才算得上取得了實質的進步。因為上街是屬於我們的權利,這權利又是那樣的卑微。一個連公民基本權利都無法保障的國家,我們還能稱她為人民當家作主的大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