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佳推出易賞錢積分卡,旨在吸引顧客持續光顧。有讀者發現離職印傭盜用其個人資料申請易賞錢卡,向百佳索回資料被拒。事主直斥百佳未核對資料便批核申請,又拒絕資料擁有人查核資料,處事兒戲兼不負責任。
讀者蘇小姐四月底突收到由百佳寄來易賞錢優惠的宣傳單,收件人是早於今年一月離職的印傭。
拒提供印傭申請表
由於她並沒申請易賞錢積分卡,印傭離職已久,遂致電百佳了解,獲確認易賞錢卡上的登記資料是其本人的身份證及電話號碼。
蘇小姐懷疑印傭離職後利用其僱傭合約副本上資料申請易賞錢卡,雖然易賞錢卡只是一個會員證,惟她擔心印傭向其他機構或公司申請各類服務,打算報警備案,遂要求百佳提供當日印傭填寫的申請表,方便報警時作為佐證,卻遭百佳拒絕。
「職員話基於私隱理由,所以唔會畀番張申請表我。」蘇小姐質疑百佳接受印傭申請易賞錢卡時,根本沒有核對申請人資料。「佢如果即時核對資料,就可以及早揭發件事,但職員竟然話易賞錢係一張會員制優惠卡,所以唔會刻意核對資料。」蘇小姐直斥百佳批核程序兒戲及不負責任。
律師建議報警求助
百佳回覆該公司曾向私隱專員公署尋求意見,由於未能核實蘇小姐身份,在個人私隱條例下,該公司不能未經卡主同意,向第三者提供任何個人申請表格資料。如蘇小姐有疑問,可向警方求助。
蘇小姐認為百佳說法強辭奪理:「我出示身份證就可以證明張申請表填寫嘅資料係我嘅個人資料,有乜理由核實唔到我嘅資料?」
律師梁永鏗表示,目前已有法例監管他人如何使用及收集客戶資料,但私隱資料擁有人有權查閱或取回資料,若要求遭拒絕,可透過法庭或警方求助。檔案編號﹕0505071
學者貼士:會員制近10年流行
中大市場學系教授冼日明指,約十年前開始,商舖開始流行推出會員制度,透過會員獨享的優惠,吸引客戶光顧。對於商戶來說,找尋新顧客遠比保持舊顧客光顧困難,會員制度對商戶百利而無一害,而對消費者來說,會員制確可提供不同形式「着數」,但須考慮清楚,商舖所賣的貨品是否有獨特性:「如果件貨品只有一間舖有得賣,有折扣梗係好,客人自然有着數,若然貨品周圍都買到,點解一定要喺特定嘅舖頭買呢?」
冼日明提醒,購物前要比較貨品價錢,才決定購買與否,才是精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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