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銷騙局鑽法例漏洞

新傳銷騙局鑽法例漏洞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現時對付層壓式推銷的條例過時,讓不法之徒可以避開法律責任,促請政府盡快修改。《禁止層壓式推銷法條例》自1980年立法至今,只規管公司所售賣的物品如香薰、護膚品售價是否和市場價不成正比、售價奇高、或根本沒有相關貨品售賣,無法應付新式傳銷騙局。

王國興促盡快修例

王國興稱,現今的層壓式推銷集團往往聲稱有貨品售賣,單據上也有列明產品型號,購買者卻難以提取貨品,並聲稱需要邀請更多人加入,以及讓新加入成員自行申請商業登記證以「獨立經銷商」形式成為商業夥伴,有關公司便可聲稱「獨立經銷商並非該公司僱員,僅向公司買賣,而公司不做推銷、推廣工作,亦不會帶人到財務公司借貸」,以逃避現行的法例管制。
王國興預計,今年會收到約500宗同類投訴,日前已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反映,要求盡快修改條例,也會將事件提交立法會討論,希望警方及勞工處跨部門聯合調查事件,以免有更多市民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