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訴訟婦被扣證滯留深圳

捲訴訟婦被扣證滯留深圳

【本報訊】香港新移民女子蘭梅,03年在深圳經營貨車租賃,因公司貨車在內地撞死人,蘭梅便被捲入長達6年的訴訟,公司被迫倒閉,法院又指她沒有對死者家屬履行賠償責任,扣押其香港身份證及回鄉卡,令她滯留深圳逾5個月,至今仍未能返港。

司機撞死人賠16萬

31歲的蘭梅原籍湖北,下嫁港人並取得香港身份證,03年在深圳與同鄉經營貨車租賃,同年5月,因公司司機撞死人,事後被判無期徒刑,案件最後改判交通事故,蘭梅因是車主須賠償16萬元給死者家屬。
案件一拖3年,蘭梅因貨車被扣沒法謀生,公司因而倒閉,公安局仍要她每月支付2,000多元的「養路費」,連保險費、律師費等,3年多損失達70萬元。
「我絕對願意賠償死者家屬,但公安3年多以來無理扣車,我連賣車賠償都做不了。」說到寃屈處,蘭梅忍不住哭起來。蘭梅先後向香港中聯辦、深圳工聯會及深圳市政府上訪辦求助均無果,至今年1月6日接到派出所通知商談賠償貨車事宜,卻給公安關押起來。
當時一名姓楊的法官對她說:「你的背景我們清楚得很,也不是甚麼大人物,當了幾天香港下等公民,敢挑戰公檢法?整死你如整死一隻螞蟻,你還敢搞香港那一套投訴!」15日扣押期滿,但蘭梅的香港身份證及回鄉卡卻被扣起來,理由是她沒有履行法院頒下的賠償,一日她不賠償,一日她都無法回港與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