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旅遊業議會資料,旅行社如遇逼不得已的理由,可考慮取消旅行團,其中原因包括戰爭、政治動盪、天災等。港府早前發出旅遊忠告,建議計劃前赴伊朗的港人,密切留意當地局勢。伊朗局勢混亂,連帶本港前往當地的旅行團都受影響。讀者李先生上月參加勝景遊6月出發的伊朗旅行團,但出發前4日突接獲通知,基於安全理由,取消旅行團。旅行社後來退回團費及燃油附加費,但報團前繳付的880元簽證費卻不獲退還。李先生質疑伊朗簽證屬落地簽證,旅行團尚未出發,旅行社卻扣取簽證費,質疑做法不妥。
勝景遊回覆,由於入境伊朗的旅客辦理落地簽證會花費較長時間,故該公司於出發前十日,將團員資料發放予當地旅行社預先代辦簽證,有關費用已支付,故無法向團員退還款項。
按指引處理
該公司指是次取消伊朗旅行團,有34位團員受影響,善後安排按旅遊業議會指引處理。
旅遊業議會表示,由於旅行社因逼不得已理由取消旅行團,旅行社需於七天內將團友已繳款項退還,但已代團友用作辦理簽證的費用則不用退還。
檔案編號﹕0619037
旅遊業議會網頁:
http://www.tichk.org/public/website/b5/codes/directive/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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