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全裸推油 夢中遭指插下體按摩店東非禮女客囚七月

少女全裸推油 夢中遭指插下體
按摩店東非禮女客囚七月

【本報訊】中年按摩院男東主替妙齡少女推油按摩,她脫光衣服躺在按摩床上,不知不覺間入睡。東主耐不住少女青春無敵,乘她睡着,一手撫胸,一手以指插下體非禮,終弄醒她。少女報警並揭發東主一直無牌營業。該名鹹濕東主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非禮及無牌經營按摩院罪,判監7個月。 記者:陳詠詩

現年45歲被告歐鎮洲報稱按摩師,已婚,與妻育有一對分別23歲和18歲的女兒,長女當文員,幼女仍然在學。他獨自到法庭應訊,認罪時眉頭緊皺,一臉憂慼,當知道自己被判入獄時,顯得有點不知所措。

被告自稱感很醜

辯方求情指,被告經營涉案按摩院多年,事發時按摩院只得他跟事主兩人,被告一時衝動犯案,他感到非常後悔,亦覺得好醜。他犯案令家人失去經濟支柱,他即時認罪已是最大的求情因素。
案情指,被告經營的天竺足部反射理療中心位於尖沙嘴,19歲的事主與家人為按摩院的常客,事主亦曾經數次接受推油按摩服務,皆脫去衣服進行。
事發於本月19日晚上7時許,事主獨自光顧,接受推油按摩,當時按摩院內只得被告。事主脫去全身衣服,包括內衣褲,躺在一個按摩房床上,接受被告按摩時,不知不覺睡着。
事主突然感到下體疼痛而驚醒,睜眼發現被告左手握着她的乳房,右手手指插她下體約10多下。

怕危險裝作無事

此時,被告發現事主醒來,於是停止。事主因擔心自己安危不敢作聲,於是裝作無事,完成按摩後才離開。事主立即向姊姊投訴,經商量後決定報警。事主在警方陪同下再到按摩院,指認出被告。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不能提交按摩院的牌照,被揭發一直無牌營業。被告於警誡下指稱事主很年輕,因一時衝動非禮她。
案件編號:KCCC3580/09

特稿:接受推油毋須全裸

香港娛樂服務業聯合總公會總幹事周鎮宇呼籲,市民要光顧有一定規模的按摩院,並留意按摩院是否領有牌照,而該牌照應掛在按摩院的當眼位置。一般而言,按摩院會為客人提供衣服更換,進行推油按摩時,客人不需要全裸,如按摩背部及尾龍骨位置時,按摩師會扯高衣服及稍稍褪下褲頭進行按摩。
周鎮宇表示,合乎法例規定的按摩院,均須向警務處申請牌照經營。若無牌經營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現時本港共有110間持有牌照的按摩院,法例亦訂明按摩院內房間的房門,須裝有兩呎半乘兩呎半的玻璃窗,以便監察內裏情況。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