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流行樂之王,米高積遜好不風光,但風光背後,他揮霍無度,加上官司纏身,以致債台高築,要多番變賣資產還債,生前欠債估計高達5億美元(39億港元),數年前一名檢控官在他的孌童案審訊中這樣形容他:「他只有百萬富翁的資產,卻學人過億萬富豪的生活。」
靠巨額歌曲版稅維持生活
1980年代是米高積遜最風光的日子,唱片空前大賣,收入以天文數字計,1985年他以4,750萬美元(3.68億港元)買下擁有披頭四250首歌曲版權的ATVMusic,是一生中最精明的投資,因為他踏入90年代後事業走下坡,就是靠這巨額的歌曲版稅維持生活,1995年他再以1.5億美元(11.7億港元)將公司一半股權賣給新力唱片。
舞台王者卻不擅理財,賺得多花得更多,他不斷瘋狂購物,生活奢華,1988年以1,700萬美元(1.31億港元)購入的超級豪宅夢幻樂園,每年維修費就要500萬美元(3,900萬港元)。一名會計師曾透露,他每年赤字3,000萬美元(2.34億港元),加上早年賠了2,000萬美元(1.56億港元)給指控他性侵犯的男童家人,近年又連番被控違約,都要作巨額賠償,令他債台高築。
2002年他以披頭四歌曲版權及夢幻樂園作抵押,向美國銀行借了2.7億美元(21億港元)還債,去年更要將夢幻樂園變賣套現,有指他連為生前居住洛杉磯大宅供款的錢也沒有。
他身後不只留下5億美元債務,還令當初游說他復出在倫敦演出50場的AEGLive公司叫苦連天,因為50場合共75萬張門票火速售罄,演唱會開不成,保守估計損失約38億港元。
但名人死後仍可賺,米高積遜擁有自己所有歌曲版權,連同一半披頭四歌曲版權,估計價值超逾10億美元(78億港元),而且唱片公司肯定會為米高推出紀念版專輯,他死後的歌曲版稅只會有增無減。
美聯社/路透社/美國《華爾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