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性交20次 教師罪成

迫性交20次 教師罪成

【本報訊】曾因非禮被判監的私校男教師蕭卓明(圖),涉嫌藉邀任模特兒為名,誘使14歲女生性交10至20次。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明治昨指出,事主的供詞誠實可靠,被告誘使她到時鐘酒店藉口度身,做出小電影一般的動作,罪行離譜,被告辯解亦屬一派胡言,裁定被告非禮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等五項罪成立。
法官慨嘆,與事主X同往應徵的女同學,獲同行的母親提醒,不讓女兒再見被告,但遺憾女同學的母親沒有出於多點關心,致電提醒X父母,否則便能救X,阻止一宗悲劇發生。

等候心理報告始判

被告蕭卓明(27歲)被控於07年7月至08年7月,非禮現年16歲代號X的中五女生,並與她非法性交。法庭下令還柙被告至下月27日,等候心理、精神及事主創傷報告始判。蕭於07年12月7日在他任教的一間私校非禮女生,被判監5個月,他在裁決罪成當天情緒激動,曾當庭吞下安眠藥。
案情指出,X於06年暑假報讀日文班,因而認識被告,被告邀她及另一女生任模特兒,她為賺錢「畀驚喜媽咪」,所以答應。至07年7月,被告約她到時鐘酒店度身,乘機摸她乳頭。X其後再往度身,被告展示一段影片,拍攝一名穿校服女生於賓館內。被告游說讓他度身,並拿起攝錄機,壓在她身上非禮她及性交。被告稍後以裸照威脅她,於07年9至11月,10至20次與她性交。去年11月18日,X返學途中見剛出獄的被告,便衝返校向班主任舉報。
案件編號:DCCC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