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律師,曾因大賣廣告及替雜誌拍裸照自我宣傳,遭律師會裁定違反專業操守八項指控成立,判罰停牌21個月及罰款5萬元。
他與律師會拉鋸近8年,去年獲終審法院頒下「終極」判決,撤銷兩項指控及停牌期減至1年。
惟他指最近發現,當日紀律審裁組竟有一名書記參與,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及《人權法》,昨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律師會。
今年4月已正式復牌的謝偉俊指終院判決後,律師會要他支付達800萬元訟費,今年3月律師會呈交訟費評定單據,他始發現當日紀律審裁組考慮判決及判罰時,竟有一名書記參與,質疑紀律審裁組的組成不合憲,有損其獨立及公平。
案件編號:HCAL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