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即將在下月一日實施《養犬管理條例》,新規例訂明36種不得飼養的危險狗種名單,而有咬人紀錄的狗隻,將會被送到當局的狗隻留驗場所,圈養三年,不得隨意外出,如同監禁。
《條例》訂明,包括藏獒、聖伯納、洛威拿、大白熊及廣州常見、有「守門衞士」之稱的「中華田園狗(即唐狗)」都列入了危險犬隻名單。當局規定,除名單上的36種狗隻不得飼養外,經市公安機關、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站立時體高超過71厘米的狗隻亦不准飼養。
新例實施後,一旦有狗隻咬人,當局會將紀錄輸入電子檔案,狗主要在24小時內將傷人狗隻送到狗隻留驗場所,之後三年只能被圈養,除免疫、登記、診療外,不得攜帶外出,完全失去自由。即便外出免疫、登記、診療,亦要被裝進狗籠。
廣州實施的新規例,一方面大幅降低養狗登記的費用,但同時卻限制市內每個住戶只能飼養一隻狗,狗主必須為狗隻登記、免疫。規例訂明,夫妻同住一個單位,只能以任何一方名義登記,限養一狗,不過若夫婦二人擁有超過一個單位,則可以登記、飼養多過一隻狗。
廣州《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