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情變 手拖手站天台簷篷婦揚言攜女跳樓認虐兒

不堪情變 手拖手站天台簷篷
婦揚言攜女跳樓認虐兒

【本報訊】同居5年的男友另結新歡,無業婦人不堪情變打擊,向前男友揚言會與4歲女兒跳樓自殺。警方接報在觀塘一幢樓宇的天台尋獲婦人及其女兒,救出兩母女。婦人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虐兒及刑事恐嚇兩項控罪,還柙至下月9日判刑。

只想前男友擔心

30歲姓馮被告,被控於今年5月25日在觀塘康寧大廈的天台虐待女兒,以及恐嚇其前男友。署理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指本案案情十分嚴重,被告女兒明知跳樓會令她受傷,她仍自願跟被告到9樓天台,擔心日後女兒會受到影響,故決定將被告還柙,待索閱其背景報告始判刑。
案情指出,被告與35歲姓江男子自04年開始共賦同居,兩人育有一名女兒,惟江否認是女兒的生父。江於今年另結新歡,並於上月中遷出。
被告在上月25日凌晨2時許致電姓梁契妹,表示會與女兒跳樓自殺,梁女聞言通知被告前男友報警。警方接報抵上址,發現被告母女手拖着手,站在天台石屎簷篷上,被告要求警員照顧女兒,消防員其後救出被告。被告在警誡時指自己與前男友關係破裂,情緒低落才犯案,她從沒有意圖傷害女兒,只想令前男友擔心。
辯方指本案是一宗悲劇,猶幸沒有人受傷,被告家人及女兒就讀學校的教師,都寫信指被告痛錫女兒。被告失業4年,現靠綜援維生,且已被扣押1個月,望法庭能輕判。
案件編號:KTCC3282/09

當日女警事後抱走被告4歲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