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信箱:08供養傷殘親屬可扣稅

稅務信箱:08供養傷殘親屬可扣稅

問:讀者廖先生過去一直供養的傷殘親屬,於08年6月去世,廖先生在08/09年度的報稅表上,可否填報申請該名傷殘親屬的免稅額?
答: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香港分會稅務委員會主席黃宏泰指出,報稅年度由每年4月初開始,雖然廖先生的親屬去年6月過身,但廖先生在4至6月期間仍有供養該名親屬,所以合乎資格申請免稅額。
問:讀者袁先生由06/07至08/09年度,一直有申請供養父親免稅額,但05/06年度卻忘了申請,想問是否可以向稅局追溯?如果可以,又應如何追溯?

可追溯過去6年免稅額

答:黃宏泰表示,納稅人可追溯過去6年的免稅額,袁先生可以書面去信通知稅局,說明情況及追討供養父母免稅額,評稅主任便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