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針:其他鄧玉嬌們又如何? - 張華

探針:其他鄧玉嬌們又如何? - 張華

因怒殺淫官而博得數百萬網民同情的湖北「巴東烈女」鄧玉嬌,雖被法庭認定故意傷害罪名成立,屬防衞過當,但同時指她患有少許精神病,因而只需承擔部份刑責,加上她自首,故輕判她免予處罰,當庭釋放。全國矚目的鄧玉嬌案,就此落幕,很多輿論認為,這是鄧玉嬌、網民和政府三贏結局,也是網民的勝利。
這個判決,的確照顧了各方利益,對鄧玉嬌也是最有利的。事實上,若非那麼多網民一面倒支持鄧玉嬌,形成巨大的輿論壓力,相信巴東縣法院也不會在案發後一個多月就審結宣判,更不會讓鄧玉嬌逃過此劫。可以說,網民以巨大民意,把扭曲的司法制度再扭轉過來,雖然結果是正義的,卻無可奈何干預了司法審判。
官民之間,中國的司法制度無疑更多向官方傾斜。事實上,國內還有很多老百姓反抗壓迫時,誤殺公職人員的個案。
○六年八月,北京小販崔英杰被城管扣押三輪車,反抗時刺死城管副隊長,被判故意殺人罪,獲死緩;同年五月,遼寧本溪市木屋居民張劍拒絕搬遷,拆遷人員強行入屋並毆打其妻及十個月大兒子,張劍手刃行兇者,今年三月被控故意傷害致死(與鄧玉嬌同罪),張的律師也替他進行正當防衞辯護,該案還未宣判。
顯然,中國還有很多「鄧玉嬌們」,雖然遭遇跟「巴東烈女」有點似,但不同的是,他們沒有受到全國網民的關注,更沒有數百萬人的聲援同情,其命運跟真正的鄧玉嬌也就差遠了。
巴東鄧玉嬌案如此受關注,是因為她的故事充滿戲劇和張力,具備大家關心同情的所有元素。她是貧弱的良家婦女,不肯為金錢出賣身體,也沒屈服於權力和暴力,面對企圖強姦她的淫官,她奮力反抗,手刃淫官保清白;另方面,三個淫慾攻心的基層幹部,逼良為娼,先用一叠鈔票敲打鄧女,再企圖霸王硬上弓。這種目中無人、揮霍淫亂的幹部,平時給人的印象就是橫行霸道,大家敢怒不敢言,現在鄧玉嬌揭竿而起,大家焉有不同情聲援之理?
不過,其他「鄧玉嬌們」,案情不及「巴東烈女」極端、精采和黑白分明,自然難以引起全國轟動的效果,也只有更極端、更不幸的個案,才能引起大家的興趣,因此,他們難以像鄧玉嬌那樣獲得幸運之神眷顧。除非建立獨立、公平的司法制度,否則司法公正還不是常態,「鄧玉嬌們」也就只能望天打卦了!
張華
逢周二、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