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趙建銘和陳致中昨日就國務機要費案涉偽證罪全部認罪,並坦承是在「長輩」指示下所為。台灣分析人士認為,所謂長輩,所指應是行動不便、有恃無恐、再如何也不會坐監的吳淑珍。而卸膊目的,意在借長輩做擋箭牌,為自己解脫,達到「以小保大」。
分析人士指,陳幸妤、趙建銘和陳致中認罪,主要原因是案情壓不住了,才乖乖把真相說出。其二,三人各有自己的算盤,膽小的陳致中怕被收押,所以乾脆認了,希望以坦白換取緩起訴或免除其刑。而扁女陳幸妤一直想赴美國,由於成被告列入邊境管制名單,不能出境,她想藉認罪求得檢方免刑,更希望解除邊管,可以出境離台。但昨日應訊後,她仍遭檢察官限制出境。
偽證罪最高可判囚7年
其三,因為偽證罪一旦成立,最重可判刑七年,這將嚴重影響他們各自事業前程。其四,借長輩擋子彈,可以獲得社會同情,因直系親屬涉偽證罪社會觀感多「情有可原」,這類官司不算嚴重。
根據司法慣例,重罪往往會吸收輕罪,吳淑珍已多罪在身,加多一個教唆偽證會否加重刑罰,有待判斷,而作為要坐輪椅了此一生的她,罪再重,諒也不會判囚服刑。不過,檢方不排除將再分案,偵辦吳淑珍教唆偽證。獄中的陳水扁則對兒女及女婿同列偽證被告,不以為然,認為是檢方「抄家滅族」。
東森新聞/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