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在職業訓練中心當農夫的中年漢,替跌傷膝蓋的37歲輕度智障女子治理時,趁機伸手入胸圍摸胸及擁抱她,數小時後,又脫去她上身衣服,女事主兩日後向職員投訴並報警。該農夫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暫委裁判官張君銘將被告還柙待索取背景報告,7月7日判刑。
事主治腳傷時被摸胸
被告張東翹,41歲,律師求情表示,被告知錯及後悔,其妻亦到庭支持,盼可輕判。控罪指被告於去年7月5日在一間綜合職業訓練中心,兩度非禮一名女子。
案情透露,女事主案發當日早上7時許,前往工作途中不慎意外跌倒,弄傷膝蓋,其後,她返回辦公室,被告替她治理腳傷期間,突從後伸手入胸圍內觸摸她胸部,未幾又從後緊抱她腰部一下。至下午5時許,女事主在一間小屋遇上被告,被告突然脫去她上身衣服。女事主兩日後向中心職員投訴事件,警方拘捕被告帶署。
案件編號:FLCC13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