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案與第五權 - 庫斯克

鄧玉嬌案與第五權 - 庫斯克

庫斯克 自由撰稿人

「第五權」概念由IgnacioRamonet提出,指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很難避免出現濫權瀆職等問題,傳媒作為第四權,因為商業運作和與權力的關係,很多時候也未能完善的監察政府運作。自從互聯網興起,網民能夠發揮言論自由,不受任何權力的操控,真真正正地監察政府運作,是為「第五權」。
現在的互聯網處於所謂Web2.0時代,即是大量由用戶發表的內容(User-generatedContent,UGC)高速流通,互為作用。較有代表性的Web2.0平台包括facebook、blog、twitter、YouTube及各討論區等。這些平台每天都有大量的資訊流通,當中不乏一般平民對社會事件的第一手資料,也有不少是有見地的意見,具有新聞或參考價值的資訊,會吸引大量用戶回應、評分、轉載,於是一些具爆炸性的事件,會像瘟疫一樣,突破政府和主流媒體的封鎖,擴散至全世界。
最近伊朗的反政府示威的消息,就是透過社交網站twitter來突破政府封鎖的。
此外,一件值得討論的第五權事件,是內地的鄧玉嬌案。鄧玉嬌案剛有了判決──
鄧玉嬌反抗三名官員的施暴,刺死一人,刺傷一人,「故意傷害」罪成,但「免除處罰」。地方政府機關全力封鎖消息,甚至連當地的互聯網服務也關閉了,偵辦、取證、審判的過程黑幕重重。本來這只是全國芸芸寃案之一──案件受害者變成了被告,然後被收監,然後從此事件不了了之。可是鄧玉嬌案引發了全國關注,為甚麼?
鄧玉嬌案發生後,內地網絡的討論區開始出現討論,事件甚至引來了網民組織調查團,到巴東這個湖北的小縣進行調查,維權人士也就鄧玉嬌案舉行公開的研討會。事件越發越大,案件中的大量疑點被公開,鄧玉嬌三字近期成了網絡關鍵字,不同的博客、論壇等一直在關注事件,形成了一股全國的網絡風潮,同情鄧玉嬌,狠批地方政府腐敗,政府網管要和諧也和諧不了。
鄧玉嬌案之所以形成風潮,不獨是互聯網的作用(否則為甚麼其他的維權案件沒那麼大的反響?),而且是民眾長期對吏治腐敗的憎惡,加上年輕女子為保護自己清白而身陷牢獄之災的同情,結合而起的發酵作用。
本來不少人預測鄧玉嬌會被判監或者收押精神病院,但出乎意料地被判「免除處罰」(即是罪名成立,但不處罰)。事件到了最後,還是沒有確立被殺官員有沒有意圖強姦,受傷的是否教唆強姦,因為那會令鄧玉嬌由「行為過當」的傷害罪變成自衞殺人,而無罪釋放。公義最終還是沒有完全的彰顯,還是淪為上級政府的官老爺的一台好戲。
不過,如果從中國的特殊國情來看,鄧玉嬌案還是有其劃時代的意義。以往民眾覺得有重大寃情,可能會圍堵地方政府,有時候會得到上級政府重視,懲處有關下級官員,又或者給受害人一個說法。鄧玉嬌案風潮的特點是,那好像全國網民在網絡上圍堵地方政府(內地官方說法是發生「群體性事件」),出現如此巨大規模的虛擬群體性事件,上級政府(甚至是中央)不得不做一場戲,放生鄧玉嬌,以息民憤。這種網絡動員,令官方媒體不能壟斷訊息,也不能漠視民憤,正正是「第五權」發揮的效果。
鄧玉嬌案只是個開始,以後這種「網上群體性事件」將陸續有來。有了互聯網,全國網民(包括香港人)也可以貢獻自己的時間和頻寬來投入這一場第五權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