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有不少投資者有買樓作退休準備的習慣,他們通常除自住物業外,多購一至兩項物業作收租途,直至退休後,來自物業的租金收益就作為日常開支用途,因此物業價格高低,理應堅守不放,但金融海嘯後,這種只買不賣的心態應否改變﹖
筆者認識一位這樣的投資者,他除自住物業外,尚持有兩個港島區千餘呎單位作收租用途,他自去年退休後,就靠該兩項物業的租金作日常開支,基於多年來差不多所有儲蓄都用於按揭供款上,故現時所餘現金不多。
去年9月中金融海嘯後,該名投資者其中的一個寶翠園五座低層單位,呎價曾跌至僅6000餘元,倘呎價再跌下去,賬面就開始出現虧損,不過樓巿近月反彈,該單位呎價已回升至7500元以上。該名投資者問筆者,他應否減持該項物業,以增加現金流。
不應過份依賴收租
筆者認為,過份依賴收租物業的投資組合並不健康,加上樓價已反彈至高位,故現時減持該項物業,做法恰當。現時樓價早已進入大型上落巿,加上周期運轉速度加快,所以不會再出現只升不跌的巿況。該名投資者現時正放售該單位,至於另一個太古城千餘呎單位,則會繼續保留作出租用途。
對大多數投資者而言,資產豐厚,但流動現金不足,感覺並不好受。事實上,有足夠的現金流,才可以帶來全面的保障,倘該名投資者在有緊急需要時才賣樓套現,相信賣到好價的機會不高,現時見好就收,做法可取。
劉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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