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內地嚴重的警民衝突事件如排山倒海般湧現,歸根到底,是弱勢的社群一直遭到無法無天官員(甚至官商勾結)的迫害、欺凌。在許多事件上,民眾沒有得到公正的審判或合理的賠償,官員不僅隻手遮天,並插贓嫁禍,遂引發一場又一場震驚全國的警民衝突事件。
去年6月,貴州甕安縣一名15歲女高中生被發現棄屍河中,死者家屬懷疑她被人姦殺,但公安將事件列為墜河自殺案處理,引起民眾強烈不滿。家人上訪又受公安虐待致死,結過萬人衝擊公安局,並放火燒政府大樓及多架車輛,抗議公安處理不當,當局於是調動1,500多名公安鎮壓,成為震驚中外的貴州甕安縣事件。
2007年,四川大竹縣,由官員經營的萊仕德酒店發生一宗16歲迎賓小姐疑遭官員姦殺事件。當局竟說她酒精中毒死亡。由於死者的牙齒打掉幾顆,頸上有三道發烏的手指印,下半身疑被人侵犯,身上還有多處被針刺的小孔,家屬懷疑死因有可疑,加上涉案酒店開業不到半年連續死三個少女,以及當局遲遲未給予解釋等因素,引發萬名民眾包圍酒店,但遭公安鎮壓,酒店最終遭民眾燒毀。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