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騙案共涉款40萬

迷你倉騙案共涉款40萬

【本報訊】迷你倉已成為新興行業,卻瞬即吸引不法之徒藉出租迷你倉騙取按金及租金。有名為「潮倉」的迷你倉一方面收租,另方面拖欠大業主租金30多萬,被收回單位後再另覓地方以同一手法營業,顧客在舊倉的存倉物品則不翼而飛。民主黨已接獲十多宗同類案件,包括非牟利團體環保觸覺,涉及騙款達40萬。

邊欠租金邊呃按金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表示,「潮倉」姓劉負責人原是保險經紀,早前已被踢爆曾騙老人家買保險,近年則於觀塘區經營至少三間名為「潮倉」的迷你倉。他表示顧客租用迷你倉時要繳付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的租金及按金,合約訂明租戶遷出後一個月可退回500多元的按金,惟騙徒只發出空頭支票,且幾個月就搬一次地址,顧客未能取回按金及租金之餘,有時連存倉的貨物也不翼而飛。
「潮倉」網頁資料顯示迷你倉由60立方呎至240立方呎,租金340元至765元,亦有兩個576呎及720呎的迷你辦公室,租金1,200元及1,500元。李華明指出,騙徒非法改裝單位成迷你倉再出租,並拖欠其中一名大業主30多萬租金,連同民主黨接獲的13名受害者遭騙去款項,總額達40萬元。曾任劉的秘書的袁小姐指,常有顧客上門追討欠款,騙徒則簽發空頭支票打發受害人。
受害人認為此乃詐騙罪行,但警方以「租賃糾紛」為理由,拒絕受理或調查進度緩慢。受害人曾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千多元欠款,雖勝訴,但騙徒不還款,法庭建議申請執達主任上門扣押對方的財物抵債,惟聘用執達主任等要先自付5,200元,間接令受害者放棄追討。

曾任「潮倉」秘書的袁小姐表示,常有顧客上門追債,但只能收下空頭支票。